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行局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000年01月01日

條文關聯

  資金表分析應泣意下列事項:
  一、資金之種類,性質及其分配。
  二、自有資金是否適度。
  三、自有資金減除固定資產、長期投資及非常用途後,其可供應正常業
      務營運餘額若干,並衡量其對總盈餘之頁獻。
  四、資金來源與運用是否安切配合,應分別從長期與短期,本位幣與外
      幣方面加以觀察。
  五、資金來源有無特別不穩定之項目,其金額及所佔比例如何。
  六、資金運用是否配合經營政策及各項放款預算配額。
  七、資金運用是否符合風險分散原則,有無適度集中現象。
  八、資金運用是否有不經濟情事,有無閒置資金,其程度如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