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人應對所僱勞工應施以適當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進入本局工作場所作 業前,應由各業務主辦(發包)單位依本局承攬作業安全衛生規範,施以 危害告知,落實人員機具進場管理、特殊危害作業管理、共同作業管理、 督導巡查及其他安全衛生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