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度量衡器施檢規範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2年8月12日

條文關聯

  液化石油氣流量計有歸零裝置者,每次操作前,其流量顯(指)示量應
  歸零;附有計價裝置者,其總價顯(指)示值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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