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

條文關聯

醫療機構或藥局執行無菌調製之處所,依 ISO 14644-1國際標準,其空氣
潔淨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作業區域:
    (一)中央靜脈營養輸液:至少第七級。
    (二)前目以外其他藥品:至少第八級。
二、無菌層流操作臺:至少第五級。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為確保無菌調製作業環境符合無菌需求,爰訂明執行無菌調製作業區
    域及無菌層流操作臺之空氣潔淨度,應符合 ISO 14644-1國際標準對
    應等級之規範。
三、無菌層流操作臺,指能於無菌操作過程中,維持單向氣流之操作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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