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後備軍人小組各級機關職掌區分如左: 一、上將級以上之後備軍官由國防部編組之。 二、中少將級後備軍官由軍管區司令部編組之。 三、校尉級後備軍官及後備士官、士兵之編組,由團管區司令部會同縣 (市)政府督導鄉鎮市(區)公所警察分局辦理之。 校尉級後備軍官及後備士官、士兵之編組,以村里(鄰)為範圍編組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