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醫學大學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7月23日

條文關聯

本大學得依學校特性及發展方向,辦理下列層次之教育:
一、基礎教育。
二、進修教育。
三、深造教育。
〔立法理由〕
修正理由同第二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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