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媒體播放終身學習節目之時數占每週總時數之比率,應符合下列規定 : 一、無線廣播電臺:不得少於百分之二十。 二、無線電視電臺:不得少於百分之二十。 三、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及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不得少於百分之 二十。 四、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者及其他電子媒體:不得少於百分之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