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府機關機構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2月01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實施方式如下:
  一、專班訓練:開辦全民國防教育訓練專班。
  二、隨班訓練:於辦理各項訓練時,列入全民國防教育相關課程。
  三、專題講演:利用集會等活動,舉辦全民國防教育相關講演、座談或
      研習。
  四、數位學習:利用中央主管機關製作之教學媒體或於中央主管機關指
      定之網站學習全民國防教育相關課程。
  五、其他學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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