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量解僱勞工時勞動市場變動趨勢評估委員會組織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條文關聯

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蒐集大量解僱勞工之事業單位相關資訊。
二、分析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之原因。
三、評估及分析預警通報相關資訊。
四、研議相關勞動或就業政策之建議。
〔立法理由〕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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