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農藥販賣業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8月5日

條文關聯

  經本府審查核准者,通知申請人限期繳納證照費新臺幣(以下同)一千
  元後,核發農藥販賣業執照;審查未核准者,駁回其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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