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寺廟僧道挨戶募化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4年03月02日

條文關聯

  經審查核准募化之寺廟痷觀僧道或信徒,由本府發給憑證(憑證格式附
  後)募化時應隨身攜帶,以備當地警察人員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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