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下列情事之一不予核准使用,已核准者停止其使用。 一、違背政府法令及反共國策者。 二、妨害社會善良風俗習慣,違反國民生活須知及國民禮儀規範者。 三、使用與申請登記內容不符及違背本中心規定事項者。 四、活動時有損本中心之建築或設施者。 五、活動使用時間超過每單元規定時限未依規定申請續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