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2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隊下設勤務分隊、勤務分隊下設小隊,執行警政婦幼安全工作事項,
  其所需人員由本隊總員額內調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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