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或藥局執行無菌調製,應訂定人員清潔及著裝之標準作業程序, 並包括人員進入無菌調製作業區域應著潔淨衣帽及手套之相關規定。 人員進入無菌調製作業區域,應依前項標準作業程序為之。
一、本條新增。 二、為避免無菌調製作業區域及藥品受污染,爰訂明醫療機構或藥局應訂 定人員清潔及著裝之標準作業程序,及依該程序作業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