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

條文關聯

醫療機構或藥局執行無菌調製,應訂定人員清潔及著裝之標準作業程序,
並包括人員進入無菌調製作業區域應著潔淨衣帽及手套之相關規定。
人員進入無菌調製作業區域,應依前項標準作業程序為之。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為避免無菌調製作業區域及藥品受污染,爰訂明醫療機構或藥局應訂
    定人員清潔及著裝之標準作業程序,及依該程序作業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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