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12日

條文關聯

不同路寬之計畫道路相交處,如中心線以單曲線測定,其內外邊線亦以單
曲線測定,其切線交角與中線者同(如附圖五),曲線起點在較寬道路端
,與中心曲線起點,位於同一橫斷面上,曲線終點及半徑各異。邊曲線資
料繪註於樁位圖上,不另釘樁。
〔立法理由〕
條次變更,並配合附圖編號調整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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