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47
人,瀏覽人次:
96755214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工友工作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9月24日
條文關聯
第四十九條
勞動契約終止時,經辦妥離職手續者,應發給工友服務證明書。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