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793
人,瀏覽人次:
94262814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現役軍人及其家屬承租公有基地房屋優待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52年09月13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現役軍人或其家屬享受減租優待者,應填具申請書連同證件,逕向出租 機關申請之。 出租機關應於每期徵收租金前,將享受減租優待軍人名冊檢送當地役政 機關核對。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