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編制內車輛登記領用車照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26日

條文關聯

  凡奉准核定汰換之車輛,車屬單位應檢附繳庫憑單及原行車執照,依第
  三條規定送請陸軍司令部變更車籍,換發行車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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