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學習節目播放之時段,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無線廣播電臺:週一至週五應優先安排於晚間六時至十二時,或上午 八時至十時內播出。 二、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 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者或其他電子媒體:週一至週五應優先安 排於下午二時至四時,或晚間十時至十二時播出。 三、電子媒體於假期、例假時得安排於特定視聽眾方便視聽之其他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