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污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及硬幣收兌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8月14日

條文關聯

  紙幣遭火焚、水漬等原因,依肉眼或一般機器設備難以辨別真偽者,經
  有關機關(構)鑑定完成化驗,憑其證明核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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