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符合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者,為申請參加本保險,得填具申請書(如
附件二)向農業改良場提出從農工作證明之申請;其核發得準用實際從事
農業生產工作證明文件核發要點辦理。
前項申請人為同時申請參加農保,並依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
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提出從農工作證
明之申請,農業改良場得合併審查及核發從農工作證明。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符合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者,如不符合參加農保之資格條件或依
    個人意願僅申請參加健保,得向農業改良場提出從農工作證明之申請
    ,農業改良場準用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證明文件核發要點辦理核發
    事宜,爰訂定第一項。
三、符合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者,如符合參加農保及健保之資格條件
    ,且為同時申請參加農保及健保,分別向農業改良場提出從農工作證
    明之申請時,明定農業改良場得合併審查及核發從農工作證明,以簡
    化作業程序、提升行政效率,爰訂定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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