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07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運用範圍如下:
  一、補助進用身心障礙者達一定標準以上之機關(構),因進用身心障
      礙者必須購置、改裝、修繕器材、設備及其他為協助進用必要之費
      用。
  二、核發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私立機構獎勵金。
  三、其他為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相關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