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之標準如下: 一、總戶數五十戶以下者:新臺幣一萬元。 二、總戶數五十一戶至一百戶者:新臺幣二萬元。 三、總戶數一百零一戶至一百五十戶者:新臺幣三萬元。 四、總戶數一百五十一戶至五百戶者:新臺幣四萬元。 五、總戶數五百零一戶至一千戶者:新臺幣五萬元。 六、總戶數一千零一戶以上者:新臺幣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