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局設人事室,置主任、科員、助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