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縣庫存象牙及象牙加工產製品買賣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6月30日

條文關聯

  庫存象牙及其產製品販賣業者之停業、歇業或登記事項之變更,應於商
  業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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