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

條文關聯

水肥抽運作業:
一、確實穿戴個人安全護具,含工作安全帽、護目鏡、防護口罩、反光背
    心、防護手套、安全鞋或防滑雨鞋。
二、出車前確實檢查車輛狀況,馬達壓力錶面清晰,開關閥、旋鈕是否鏽
    蝕毀損,水肥管擺放穩固安全。
三、車輛停靠注意環境安全,擺設安全警示裝置(交通錐)及車輪擋,警
    示後方來車。
四、進入民眾住宅時,注意貓犬等動物攻擊,查看抽運孔位置及住家物品
    擺設,妥善配置管線,避免線路擺動碰撞。
五、拿取水肥軟管時,注意可能之人員墜落及軟管反彈,管線可能沾附有
    尖銳物,注意避免切割受傷。
六、以手工具小心轉開水肥孔蓋,人員口鼻不可接近孔洞,避免吸入硫化
    氫、甲烷等有害氣體。化糞池(槽)內容物如因淤積表面已硬化,應
    以刮勺、鐵撬等長柄工具輕敲排除。
七、開啟抽運泵前,確認人員緊握水肥管後,方可開啟動力抽運泵,過程
    中操作人員不得任意離開,隨時注意壓力錶、液外錶等狀況。
八、抽運完成後,以清水或清潔液清潔水肥管前端鐵管,妥善回收管線,
    再將水孔蓋確實蓋回。
九、水肥車應備有乾淨桶裝水,供現場人員簡易清潔使用。
十、從事公廁或流動廁所之清潔時,應佩戴口罩、橡膠手套、護目鏡等防
    護具並注意通風,清潔用之鹽酸不可與漂白水混合使用,以防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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