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定人因執行機關拍賣登錄專戶有價證券而申請帳務調整時,應檢具執行 機關證明文件及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填具「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 書」,向發行人申請辦理持股明細調整作業。 發行人審核無誤後,操作「法院扣押資料異動」交易(交易代號 151,異 動別1.扣押解除)通知本公司,再依第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