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

條文關聯

垃圾衛生掩埋場作業:
一、作業人員應穿戴口罩、安全眼鏡、安全帽及安全鞋等個人防護具,並
    維持良好精神狀況。
二、操作特種車輛或危險性機械時,應依自動檢查計畫實施作業前檢點,
    以保障人員安全。
三、作業前應淨空危險區域內人員,非相關作業人員外,不得進入作業區
    域。
四、引導車輛進場作業之指揮人員,應以明確信號指揮車輛,傾卸垃圾時
    ,車後人員應即遠離。
五、注意清潔車載運之垃圾是否有未熄之餘燼,以防餘燼引燃大火。
六、掩埋場應嚴禁煙火,並嚴禁人員吸菸、丟菸蒂,以防引燃沼氣造成大
    火。
七、車輛行駛應注意場區凹陷處,避免車輛翻落。
八、拖救車輛時應以足夠強度之鋼索拖拉,以免人員危險及車輛損壞。
九、垃圾衛生掩埋場之滲出水集中設備,如因故需使人員進入該設備作業
    時,應依局限空間作業安全衛生規定辦理。
十、對於掩埋場周圍邊坡具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開口者,為防止人員墜落
    ,應設有安全護圍與危險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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