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諮中心副主任及執行秘書,由各該主管機關優先遴聘具有下列經歷之一 者擔任: 一、曾任或現任輔諮中心督導人員二年以上。 二、曾任或現任學校校長或主任,且具有二年以上學校或主管機關輔導行 政經驗。 三、具有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有二年以上學校輔導行政經驗。
考量輔諮中心副主任及執行秘書應具有輔導諮商專業訓練背景,且須有一 定的行政歷練,才能夠協助主任推動輔諮中心之運作,爰明定具所列款次 者依序優先遴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