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6日

條文關聯

技術研究發展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製技術之研究改進(含防偽功能、設計、雕刻、製版及印刷等)。
二、安全文件規劃設計、母版製作及單開打樣等印前作業。
三、安全文件鑑定及防偽功能宣導。
四、印製技術新知蒐集、編譯及資料管理。
五、其他有關印製技術研發事項。
〔立法理由〕
一、本條由現行條文第五條第五款移列修正。
二、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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