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本測驗得分區同時舉行,有關收費標準、測驗日期、時間、應考科目、
  應考範圍、及格標準、分區方式、命題及閱卷之研議、合格證書之核發
  及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委由證基會於測驗簡章中訂定之。
  前項測驗簡章內容之訂定及變更,由證基會於每次舉辦測驗前會本會同
  意並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
  本測驗及合格證明文件之製發,委託證基會,其委託及嗣後變更委託事
  項,應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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