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雇員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12月31日

條文關聯

  雇員薪給分為本薪、年功薪及加給,均以月計支。本薪及年功薪之級數
  及薪點,依附表之規定。
  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辦法及薪點折算薪額之標準,適用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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