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品質管理系統有效性之評估,製造業者應蒐集及監測符合客戶要求 之資訊。 製造業者應以書面訂定前項資訊蒐集與使用之方法。
製造業者應以書面訂定蒐集及使用客戶要求符合性資訊之方法,以維持品 質管理系統有效性之規定,參照ISO13485:2016版第8.2節部分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