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更生保護會財產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9月6日

條文關聯

更生保護會及其分會於財產取得或減損時,應由經辦單位按驗收或核定日
期填造財產增減單,並設卡登帳;其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產權登記者,應依
規定辦理登記,變更時亦同。
更生保護會及其分會之財產應提列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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