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者之產品委託其他業者(以下稱受託者)製造、加工或提供服務時 ,應就品質管理系統流程足以影響產品之符合性者,簽訂委託書面契約, 實施監測。 製造業者應採行措施,確保受託者之製造、加工或提供服務流程,符合委 託書面契約、本準則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
委託製造,應就品質管理系統影響產品符合性之流程部分,訂定書面契約 與實施監測,及製造業者應採行確保委託製造符合契約與法規措施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