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行政組組長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處長兼任,組員從國家科 學及技術委員會人員調兼之,特殊需要時得經本會同意另聘之。 辦理左列事項: 一、人事、文書、印信、檔案及庶務事項。 二、基金出納事項。 三、基金財產之保管事項。 四、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