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業辦理信託業法第三十二條之一之受益人會議應遵行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7月18日

條文關聯

受益人會議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不適用前條之規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