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業辦理信託業務之交易報告書及對帳單應遵循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7日

條文關聯

本事項所定之交易報告書及對帳單之原始帳務資料來源,應至少保存五年
,並得以媒體方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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