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分配預警及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95年11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對每種有價證券融券之最低安全存量,其計算公式如下:
融券之最低安全存量=A+B
A=一張。
B=五(資本額30億以下)或十(資本額30億以上)張。
投資人先以「融資買進」再於同日「融券賣出」同種類且數量不高於原融
資買進數量之有價證券之範圍內,其融資買進之數量得計入融資餘額中。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