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對每種有價證券融券之最低安全存量,其計算公式如下: 融券之最低安全存量=A+B A=一張。 B=五(資本額30億以下)或十(資本額30億以上)張。 投資人先以「融資買進」再於同日「融券賣出」同種類且數量不高於原融 資買進數量之有價證券之範圍內,其融資買進之數量得計入融資餘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