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縣農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3月23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預算編造與執行、會計制度及決算之編造,依預算法、決算法
  、會計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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