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操作:
一、承載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所標示承載最大噸數。
二、固定貨物之繩或吊鏈強度不得低於承載物重。
三、確認吊掛物品是否牢固,並嚴人員近入吊掛路徑下方,以維安全。
四、翻轉貨物須掌握重心,使重心超過施力線前方些許。太多易造成慣性
衝力,太少則不易翻轉。
五、現場操作使用外伸撐座時,應確認地面水平堅固並使撐座完全伸出及
固定。
六、起重機維修保養應注意鏈條潤滑及防銹工作,增加使用壽命。
七、起重機吊勾應設有防脫落裝置(防脫舌片),以防承載物脫落危險。
八、從事操作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起重機之起重機時,現場操作及吊掛
人員應具受訓合格者,起重機本體應具檢查合格證。
九、吊升荷重未滿三公噸之起重機作業,除操作及吊掛人員應受訓合格外
,起重機應具荷重試驗、安定度試驗確認合格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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