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替代役役男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發放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

條文關聯

替代役役男薪俸、地域加給及主、副食費之發放為每月一日至五日,遇發
放始日為假日,得提前一日發放。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