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22日

條文關聯

公司、行號申請加入商業同業公會,應填具入會申請書連同登記證照影本
二份,送經該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准其入會,並由該公會報主管機關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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