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發行人申請股票登錄,而股票未上市(櫃)、興櫃者,應委任符合股 務處理準則規定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務事務,並出具聲明書聲明股 票採全面無實體發行,且於證券交易所(以下稱證交所)或櫃檯買賣中心 (以下稱櫃買中心)核准股票上市(櫃)、興櫃前,不接受股票所有人申 請將股票撥入往來參加人之保管劃撥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