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評鑑結果依評鑑分數分為下列二種:
一、合格:八十分以上。
二、不合格:未達八十分。
動保處應將評鑑結果以書面通知受評鑑之申請人。
申請人對於前項評鑑結果不服時,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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