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 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午餐費、點心費及交通費,其餘項目 不予退費。 教保服務機構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 七日(含假日)以上者,其退費項目及比例,準用前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