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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8月2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7月24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10616244A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2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4月2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020287297A號令修正發布第 9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8年3月11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80295438A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第1條、第3條至第8條、第10條、第11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原 名稱: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 110年8月27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101032987A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第1條至第11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南市公私立教保 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