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作業:
一、粉塵作業需設有粉塵作業主管從事指揮監督工作。
二、作業人員應使用適當呼吸與防音防護具,工作期間禁止飲食或吸煙,
並養成隨時洗手之習慣。
三、粉塵作業場所每天應至少清掃一次以上。
四、局部排氣裝置應確保並維持其效能,作業期間不得停止運轉,每年定
期實施檢查一次,留存紀錄。
五、每週應就通風設備運轉狀況、勞工作業情形及空氣流通效果等狀況,
自主檢點並紀錄。
六、粉塵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定期測定作業環境監測,其監測結果、危
害預防注意事項應張貼公告作業現場。相關作業人員,應定期接受粉
塵作業特殊項目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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