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應保存第六條及第七條資料至監視期間 屆滿後五年。
一、醫療器材安全監視資料保存期限之規定。 二、第六條及第七條資料係指醫療器材安全監視資料,包括安全資料、定 期安全性報告、總結報告。